|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1-19 | 来源:办公室 | |
温城法发〔2012〕3号
关于2011年度“民生工程”“市容文明示范
工程”年终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分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2011年办实事“民生工程”任务分解和市局“市容文明示范工程”项目要求,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分局深入组织开展“民生工程”、“市容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2011年11月22-25日,市局组织评审组并邀请市民代表参与,对照《温州市区“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评审标准》、《温州市区“文明示范路、市容精品街(区)”评审标准》,对市区“民生工程”、“市容文明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年终评审。
从评审情况来看,市区共完成6个小区综合改造整治,10条背街小巷的整修工程,20条市容文明示范路创建,5个市容精品区创建,72条市容精品街创建,全面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建成区基本实现保洁制度全覆盖。年初确定的“民生工程”和“市容文明示范工程”项目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经审定,现将对各区、功能区项目实施评审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
希望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分局高度重视评审结果,认真总结经验,发挥创建单位示范效应,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环境建设水平。
附件:2011年度“民生工程”、“市容文明示范工程”年终评审情况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市容环卫 评审结果 通报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7 日印发
附件:
2011年度“民生工程”、“市容文明示范工程”
年终评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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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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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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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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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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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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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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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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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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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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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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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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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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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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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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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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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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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6
|
28
|
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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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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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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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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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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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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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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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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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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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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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总分为现场分占70%、台账分占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