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1-18 | 来源:办公室 | |
温城法发〔2012〕2号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管与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区城管与执法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春节期间城管与执法工作,给市民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节前,要开展一次供水企业安全大检查,要全面开展燃气储配站、输配管网、供应站、气化站、临时瓶组间的安全大检查。要检修路灯用电线路,提高节日期间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防止因线路设备损坏漏电而引发触电事故。要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车辆安全运行等应急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市区垃圾收运、处置系统的正常运作。
二、加强节日市容管理。重点做好五马、南门等商贸中心区、绣山行政中心区、公园、广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区级行政中心等重要部位和主要路段乱设摊的动态管理和道路清扫保洁;及时清扫烟花爆竹垃圾,保持道路及居住区的整洁卫生;全力推进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工作,严格沿街节庆条幅的规范悬挂;严管建筑垃圾乱倾倒、建筑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滴撒漏等行为;除应急抢修外,暂停春节期间进行的道路开挖审批许可,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主干道运输线路核准。
三、落实节日值班及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局、分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市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与监督,如遇重要情况将随时与各区局、分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联系,各区局、分局和局属各单位不得贻误交办任务办理。各区局、分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重大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不得延误。节日期间,遇有需报告的情况随时向市局值班室报告(市局值班室电话:56785000)。
各区局、分局,局属各单位请于1月18日前向市局报送春节值班安排表。(联系人:程洁 传真:56785016)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春节期间 执法工作 通知
抄送:各县(市)规划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办公室 2012年1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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