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胡丹 | 发布日期:2010-07-23 | 来源:温州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胡丹) 无证小液化气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视。近日,市行政执法开发区分局联合开发区市政环保局、安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滨海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取缔无证经营小液化气配送点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查处取缔的3家无证经营小液化气配送点分别位于滨海园区香樟路和滨海六路,都是小杂货店兼营配送液化气,这些店户将液化气瓶和经营的其他货品如日用品、塑料制品、小食品等易燃物品摆放在一起经营,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其中一家经营店为躲避执法人员平时的检查,将液化气存放在仓库内,平时大门紧锁,无人看管。这次通过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的暗访,才发现这个隐蔽的贮藏点。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里面存放着大大小小各类液化气瓶30多个,同时还存放其他经营物品,屋内没有安装任何防燃防爆装置,该店地处繁华道路,隔壁就是一间面店和经营粮油的食品店,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了违法经营的燃气瓶共计60余个,一并移交给长江能源公司保管。执法部门接下来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用户,应到正规的燃气经营店购买燃气瓶,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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