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吴华 | 发布日期:2010-06-02 | 来源:瓯海分局 | | 瓯海本地农户历来有种植杨梅、瓯柑等农产品的传统,每年时令季节来临,当地果农多以挑担进城或集中在市区主要路段等方式兜售农产品。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种方式有其合理性,但同时,果农占道销售行为对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客观造成了一定影响,如何加以规范引导,是城市管理者需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季节性果农投摊经营基本情况
以瓯海区为例,当前季节性果农在人员结构、经营时间、经营区域、经营类型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销售主体多为本地自产自销农民,集中在各个农贸市场周边、南塘大道、梅泉路及高教园区周边。二是季节性果农经营品种主要为杨梅和瓯柑等,杨梅上市经营通常为6月至7月份,瓯柑上市经营大多为11月下旬到5月底。果农在不同区域经营时间有所不同,如在农贸市场周边经营时间大多在9点之前;在梧白大道及梅泉路经营时间大多是全天候。据统计,2009年仅茶山“杨梅销售一条街”一天约销售杨梅2.8万斤。
二、季节性果农设摊经营的作用和影响
1、积极作用
一是促进社会和谐。在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果农自产自销经营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生活压力,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自产自销式水果通常比较新鲜且价格相对便宜。
2、负面影响
一是影响市容市貌。季节性果农大多在景观大道边设摊,遮阳伞随意设置,果皮乱丢现象比较普遍。二是打乱社会经营秩序。季节性果农经营中价格底廉、短斤缺两等行为对正规店铺经营带来了较大影响。三是影响交通。果农通常在人流量大的道路或公共场所经营,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如在杨梅上市期间梅泉路有大量的果农在道路两旁经营,影响车辆通行。四是增加执法管理成本。季节性果农量大面广、需要城管执法部门长期治理,付出了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季节性果农设摊经营形成的原因
一是自产自销,提高收入。据统计,瓯海作为杨梅和瓯柑的主要产地,09年杨梅总产量达400万斤,产值可达6000万元。09年瓯柑种植面积2.2万亩,产量2.5万吨,产值1.3亿元。近年来,果农受益于种植科技水平的提高,产量明显增长,但也出现增产不增收现象,部分果农通过自产自销寻求增产增收。
二是放任自流,缺乏引导。目前,虽然政府在“杨梅节”期间为果农提供了临时经营的场地,但大部分果农仍然缺少统一引导。比如,缺乏可供经营的场地,缺少针对自产自销农民设摊经营的详细政策性规定。
四、解决季节性果农占道四点做法
在解决果农自产自销的问题时,城管执法部门目标是既要做好市容管理工作,又要提供服务实现果农增产增收。对此,瓯海分局一改往年单一的管理模式,采取四项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季节性果农占道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实施全方位宣传。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张贴栏等媒体宣传《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在执法过程中走上街头、深入摊点,口头讲解说明、发放书面资料;三是深入各城郊行政村,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委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商讨共同加强果农临时销售点日常管理的措施,强化前置宣传和管理。
二是集中整治,实施全天候巡查。在对果农劝离的基础上,对严重违章的果农设摊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治。在对南白象高速路口柑农占道经营整治中,分局成立了以分局长刘应军为组长的整治小组,出动片区全体人员,清理南塘大道沿线兜售夏季时令水果的平板车、三轮车、货车,拆除了用于经营的简易棚。09年茶山“杨梅节”期间,分局出动100人次,12车次,纠正果农占道经营150起,暂扣物品25起。为防止整治后出现反潮,茶山中队采取分班制管理方法,轮流上岗,防止休息时段再现管理空档。
三是堵疏结合,推行人性化管理。在制止果农随意占道销售水果的同时,分局联合当地政府划出不影响交通和市民生活的区域作为果农的临时销售点,解决果农无地方经营、经营难的现状。如茶山中队将在南白象高速路口经营的柑农疏导到上蔡安置房、朝阳路口和鹅颈头路口这三个点上。在开辟农民自产自销水果销售点的同时,及时制定了具体经营规则。规定经营区域,要求摊贩在指定的地点经营,不得随意摆放,不得抢占道路影响交通;规定经营时间,比如避开交通高峰期;规定经营要求,经营品种只限于当地种植品种。
四是齐抓共管,落实属地化管理。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如茶山“杨梅节”期间,由茶山街道牵头各有关单位,为果农提供临时经营场所,并组织力量规范果农设摊经营。又如,针对柑农在南白象高速路口绿化带经营瓯柑一事,该局同南白象街道、上蔡村、高速交警、市市政园林养护大队协调,邀请上述单位共同对柑农进行管理,并由养护大队在高速入口绿化带上设置了简易隔离网,防止柑农在绿化带在绿化带上设摊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