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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郊区私人建房管理不容忽视
作者:张朝敏发布日期:2010-03-11来源:机动大队
 

  随着近郊区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当前居住条件要求也不断提升,日前我瓯海中队辖区出现了很多的私人建房工地,这些工地规模小、不易察觉,不仅对我们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且其产生的泥浆对塘河可能存在的污染不容忽视。如果每户拆建产生泥浆算500立方米(湿方)×户数=总量,这个总量本人也无法估计,也不敢估计。也许是不会小于在建的建筑工地吧。现就近期的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处理的感想,做如下探讨:

  一、当前私人建房的社会现状

  1、普遍违章。从我局目前对私人建房的管理中,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违章:建筑垃圾的随意处置(废土随意倾倒在农田,泥浆直排)、建材随意堆放、施工不设围栏、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等。

  2、投诉量大。由于现在各村民法律意思的增强,以及担心房屋建成后对自己房屋的质量(特别是老房子)、采光、围墙、排水等产生影响,因此造成私人建房投诉高,从目前我瓯海中队的投诉分析,私人建房的投诉占一半左右。

  3、分布普遍。从当前近效区私人建房的分布上看,已经呈现遍地开花的局面。基本上每个乡镇都有拆建,经济发达的乡镇街道比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街道多,从2009年11月份开始统计至今,共接到9起私人建房工地投诉,还有大量的私人建房工地因为没有投诉,致使我们也无法准确掌握。

  二、形成当前私人建房大幅度增加的原因

  1、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完全能够承担自拆自建的费用。

  2、商品房价高。商品房与私人建房存在巨大的价格差异,也促成了当前私人建房的泛滥。80后的年轻人都达到了适婚年龄,当前高房价与他们的收入相距甚远。笔者从温州房管网查阅得到近日开盘的位于梧田塘西村的“香滨左岸锦园”住宅小区每平方米的开盘均价是17000元,而位于瓯海三垟街道的“香缇锦园”每平方米的开盘价更是高达37000元。笔者从对近期查获的几个私人建房主的调查中也了解到,以当前规划局审批的允许建房高度4层为例,从旧房拆迁到建成,每平方米的成本基本上是2000-3000元,最高也不超过4000元。这就迫使农民不得不选择私人建房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改善居民条件。

  3、对居住品质的提高。现在的村民眼界也开阔了,观念也更新了,已经不满足于原来农村居住的二层、三层的通天房,要求改造成高层套房形式的居住环境,而要承受高层建筑的压力,就必须采用打桩的施工工艺。这是近期私人建房建筑垃圾特别是泥浆违法处置大幅度增加的直接原因。

  三、当前对私人建房管理的法律现状

  在当前我国的法律现状中,对私人建房中的建筑垃圾的管理,法制上基本算是空白的。当前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文明施工的条文中调整的行政相对方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而私人建房为个人又无施工单位,大都是房东自己找工匠进行施工。仅《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然而200元的罚款对违章私人建房者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在加上当事人也不配合调查,造成无法对这些小工地的建筑垃圾处置进行规范运作。

  四、我局对私人建房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存在的难度

  目前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1、政府没有出台一套符合农村自建房现状实际的处置建筑垃圾方法。乡镇街道环卫站仅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置,而对建筑垃圾又不予处置,故私人建房产生的少量桩基泥浆和废土,要求其能自觉地运往较远处的规定场地弃置,显然不太实际。这是产生困难的根本原因。

  2、现有法律仅规定对私人建房违章随意倾倒行为进行200元的处罚,这只是事后监督,缺乏预防性措施,容易导致出现以罚代管的局面。

  3、自建房不易发现。私人建房工地大都处于老房区,地处偏僻,基础条件差,通行的道路狭小,平时巡查车辆无法到达。从我中队目前查获的几个私人建房工地统计看,工地的规模普遍很小,大都占地在100平方米,有的几户合建的规模最大也不超过300平方米。除非有村民投诉一般很难被执法人员主动发现。这就更加难以控制建筑垃圾随意处置的发生。

  4、目前私人建房呈遍地开花的态势,由于人员短缺,现有的执法力量对辖区各大工地监管上已显不足,对这些遍地开花式的私人建房小工地显地心有余力不足。

  5、由于老百姓安全意识的提高,经济条件的许可,房屋层数的增加,私人建房施工工艺基本上都从原来的夯实地基提升到了打桩施工。由于外运方量较小,有资质的运输公司往往不屑于接这样的小生意,于是私人建房主大都是自雇人或承包给个人用船只或车辆外运,这些建筑垃圾的最终去向是,有的倾倒到些荒田、废土,有的则是倾倒到一些靠近路面的农田、有的甚至倒入河道。这些些成为产生乱倾倒点的缘由。

  五、如何解决当前的执法困境,规范私人建房中的建筑垃圾管理。

  (一)、从源头上扼制随意倾倒行为发生的机率。  

  1、完善法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及时规范当前私人建房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出台相应的针对私人建房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空白,填补法制漏洞,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威摄力。

  2、部门协调。加强部门的协作制度,特别是与规划局、建设局的联系制度,使我们一线执法人员及时掌握辖区私人建房工地的分布和现状,在政府规范未出台之前,尽量减少随意处置情况的发生。

  3、加强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翔实的宣传活动,使村民认识到破坏耕地和河道的严重性,使其自觉丢弃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积极规范引导,最终予以解决。

  既然有打桩施工,就一定会有泥浆、废土产生,堵是堵不住,帮助私人建房工地解决存在的问题,疏才是硬道理。

  1、近期解决方法——引导私人建房主,将产生的建筑泥浆、废土外运至附近的建筑工地,由他们代为运输。目前很多乡镇都有安置房工程在施工,这个方法是可以实施的。另外对于村民个人和泥浆运输商进行协商很难达成一致,需要中队从中协调。日前我瓯海中队辖区娄桥一私人建房工地的泥浆就是交由附近的安置房工地代为处置,一起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外运。

        2、长远解决方法——参照对居民装修垃圾的管理,以乡镇街道或村居为单位设置综合消纳场所。要求该辖区内的私人建房工地,交纳一定的处置费用,均运往该处倾倒消纳。然后由乡镇街道或村居牵头安排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对累积堆放的泥浆、废土进行定期外运。或根据乡镇街道或村居的土地使用规划作出永久的消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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