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王丹容 | 发布日期:2009-09-29 | 来源:温州日报 | | 本报讯 昨天结束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将给温州人民的母亲河带来有效的法制保护。
开凿时间比京杭大运河还早的温瑞塘河,流域面积740平方公里、流域人口近400万、主河道全长33.85公里,孕育了一代代温州人,留下了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但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以来,“母亲河”受到了严重污染。
为加大温瑞塘河保护管理的力度,去年省人代会上,我市3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尽快为温瑞塘河进行立法保护。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温瑞塘河立法工作,去年11月,将塘河立法列入二类立法项目库,并成立专门的起草小组。
省起草小组先后来温近10次,就温瑞塘河立法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征求相关专家、部门的意见。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通过本报,面向全社会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昨天通过的《条例》,共分五章,对温瑞塘河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条例》明确了保护区及其范围,要求建立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强调要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并提出了文化保护及生态景观建设方面的要求。
“温瑞塘河的立法,将使其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河、科学治河、全民治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瑞塘河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翁锦武说,这不仅是温瑞塘河保护工作跨出的关键一步,也迈出了我市生态立法可喜的一步。
据悉,《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市近十年来继《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之后,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