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屿公益广告牌屡遭“黑手”
执法部门已加强巡查,一旦查获破坏者将从重处罚
本报讯 近一段时间来,鹿城区双屿镇一带的公益广告牌屡遭“黑手”。被破坏的广告牌,不但无法起到宣传作用,而且影响市容,甚至威胁行人的安全。为此,市行政执法局联合有关部门,将对该镇范围内的40余块破损公益广告牌予以拆除或更新。
公益广告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的文明窗口,应该是现代都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然而双屿镇一带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广告牌屡遭“黑手”的破坏,这些广告牌多集中在双屿工业区周围。它们有的被烟头烫成大窟窿;有的被利器划出一道道口子,灯箱里的电线和荧光灯管裸露在外;而更多的公益广告牌成了非法小广告的宣传栏;尤其危险的是,个别广告牌体已严重倾斜,随时可能发生意外。8月14日,市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双屿工业区泰力路皮碎市场前面看到,一方印有“创文明工业园区,争做文明市民”字样的公益广告,竟被人割出了一个约40厘米直径的大洞,旁边的一块公益广告牌内部则被“掏空”(见图)。
双屿镇位于我市西入城口,是我市城市西扩、经济西拓的重要基地,也是闻名遐迩的“中国鞋都”所在地。近几年来,该镇相继制作了一批公益广告牌,安装在相关路段和工业区周边。这些广告牌以建设高品位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然而,一些公益广告牌寿命不超过2个月。“有的头一天修好了,次日就被破坏。”对此,双屿镇市容科的工作人员非常气愤。据介绍,该镇共有公益广告牌100多块,其中一半在工业区周边,这50多块广告牌遭受人为破坏的就达40多块,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对此,执法部门将加强巡查,走访附近群众,一旦查获破坏者将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转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款,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吴启翼 李仲达
公鸡养在停车场丝瓜种在绿化带
本报讯 近日,家住市区站前东小区奔驰商厦的刘先生给市行政执法局打来电话,称楼下停车场养了几十只大公鸡,每天清晨打鸣声,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在执法人员介入下,当事人及时处理了这批大公鸡。
8月16日,执法人员来到奔驰商厦南面的停车场,在停车场一个角落,只见用竹排和网兜围起来的鸡栏内,有三四十只公鸡。还置有盛着鸡食的四五个脸盆,地上扔着几片西瓜皮,到处都是鸡屎,散发着阵阵臭气。
据公鸡的饲养者称,这些鸡都是停车场杨老板的。听说吃公鸡比较补身子,于是老板买了五六十只大公鸡养在这里,每天杀一只带回家吃。
杨老板的养生计划,可害苦了周边的住户。刘先生抱怨说,每天清晨不到6时,他就被此起彼伏的公鸡打鸣声吵醒。“不是一两只,而是几十只公鸡啊!仿佛置身于农场里。”
执法人员叫来该停车场的杨老板,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叫他马上将现场的鸡处理掉,不要再养了。周骞 杨玉干
另讯 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日前接到举报,称有人在市区永强大道沙城段道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上种植丝瓜,瓜藤四处缠绕,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整改。
在现场,执法人员只见道路的绿化隔离带上种上了丝瓜,不仅影响绿化带其它植物的生长,且瓜藤蔓延开来,缠绕在旁边的路牌柱和路灯柱上,还沿着搭建的铁丝和绳子,横跨街面一直伸进路边房子的阳台上。
据种植者介绍,他想吃点新鲜蔬菜,前段时间就在绿化隔离带上种植了丝瓜。
卢胜锋 王胜坚
人行道上私设停车场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
本报讯 日前,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上路巡查时,发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罗山路一路段的人行道上每隔几米就被人设了分隔铁栏,成了私家停车位。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尽快拆除分隔铁栏,恢复人行道原状。
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该处人行道上设置了分隔铁栏,几辆车子正停在当中,这里的人行道俨然成了“私家停车场”。一番询问后,执法人员找到了这些私家停车位的主人,他们告诉执法人员,附近没什么停车场,为了方便,平时他们都直接将车停在门口(人行道上),同时为了避免别人将车停在自己家门口,所以他们都统一设置了分隔铁栏,将门口人行道划为私家停车位。
胡丹 施姣姣
手机店竟卖瓶装燃气
本报讯 瓯海区茶山街道梅泉路一手机店竟“不务正业”卖起瓶装燃气。因无证经营瓶装燃气被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查获,30余个燃气瓶被当场扣没。
8月18日,执法人员在梅泉路进行日常管理时,发现一手机店门口靠墙位置摆着一溜儿燃气钢瓶,走进细查,屋檐下还有20多个防水布遮盖的装满燃气钢瓶。据了解,手机店店主刘某曾租用一民房用于经营瓶装燃气,因生活、经营、储藏“三合一”,被执法部门取缔。此后,刘某把燃气瓶摆放在自家手机店门口,在经营手机的空隙,顺便做起燃气买卖,一举两得。殊不知,让一批充满燃气的燃气瓶在阳光下暴晒,可能会发生意外,何况经营燃气必须取得资质证书,岂是普通手机店可以擅自经营的。
张燕华
占道晒纸 影响市容
天姿海(执法队员):在城市里也有人把马路当成晾晒场。
Amy(市民):在农村,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人在马路上晒谷子,城里人又不种田,能晒什么,被子?
天姿海:不是啦,是晒废纸。
清阳(市民):晒废纸?怎么回事?
天姿海:8月18日上午,我们巡查到市区府东路时,发现府东家园对面的人行道上摆满了纸,把不到两米宽、一百多米长的人行道占得满满的。
Amy:场面一定很“壮观”。
天资海:就在不远处,一位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还在人行道上铺纸。经过询问,铺纸的妇女来自安徽,就租住在附近,其丈夫在市区某单位当保安,她在家带孩子,两口子收入不多。前几天,丈夫所在单位将被水浸湿的废纸张交给他处理掉,他想卖些钱贴补家用。她看当天天气不错,就把纸张搬出来晒干。
清阳:可是晒得不是地方啊!
天资海:我们对她进行了教育,人行道上占得满满的,行人都只能从车行道上走,而且纸张晒干之后风一吹,纸张会到处飞,影响市容。她听从我们的劝告,马上把人行道上纸张收拾了,并答应另外找个不影响市容的地方晾晒。
周骞 叶海舟
围栏外堆着建筑垃圾
原是偷倒者“嫁祸于人”
本报讯 不久前,有群众向市行政执法局反映,市区锦绣路一人行道施工现场防护围栏外堆着大量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堵塞交通。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发现这是有人“栽赃嫁祸”。
据投诉者刘先生说,在锦绣路与府西路交叉口东南角的人行道施工现场边堆放着大量建筑废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而且给通行带来不便。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后了解到,某商务广场在该处进行水管施工,已经办理开挖许可证,并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围栏。
现场施工负责人称,他们对于围栏外堆放的垃圾并不知情。执法人员对此也心存疑惑,因为施工围栏内也有一堆建筑垃圾,对比之下,两堆垃圾土质、颜色等方面都不同。据施工人员称,围栏外堆放的垃圾是8月5日早上发现的,而在前一晚收工时还没有。执法人员判断这是一起偷倒建筑垃圾的事件,“黑心”的偷倒者想“栽赃嫁祸”于人。
可是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这堆建筑垃圾怎么处理呢?执法人员帮施工方“洗脱冤屈”,施工人员也表示,在该工程收尾时,会义务清理这堆建筑垃圾。
周骞 项光荣
提款机前搭建“小房子”
违规占道要整改
本报讯 近日,市行政执法局景山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多家银行在ATM提款机前违章占道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目前,景山中队已对此类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当事单位进行整改。
8月10日,执法人员在瓯海电影院前发现,该处广发银行ATM提款机前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占用了人行道。这个好像小房子的设施长1.2米,宽0.9米,为玻璃框架结构。执法队员要求银行方面出示相关手续,银行方未能出示占道许可手续。据该银行有关工作人员称,安装这个玻璃小房子主要是为客户取款提供安全防护。
经了解,如此占道的“小房子”在景山街道就有六七处。
周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