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倪曲 | 发布日期:2009-07-07 | 来源:温州都市报 | | 省人大环资委昨审议通过《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将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讯 建筑泥浆排入温瑞塘河,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昨天,《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经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程序,该条例7月底将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一次审议。若顺利,该条例有望在今年底前经二次审议通过后予以立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草案)涉及建筑污泥偷排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塘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该条例(草案)规定对将建筑泥浆排入塘河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明确提出在该条例施行后5年内,完成规划要建设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条例(草案)还提出将塘河两岸未列入文物保护,但具有人文历史价值,有必要予以保护的遗存遗址列入塘河保护名录。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玉根说,针对塘河的污染整治,我省已有专门的水污染保护条例,塘河立法之所以有必要,在于塘河的特殊性,保护塘河还涉及到两岸文化、景观的保护,塘河立法的定位就是结合生态、文化和景观三方面进行保护管理。
在去年省人代会上,我市3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塘河立法议案;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温瑞塘河综合整治的决议》。此后,温瑞塘河立法顺利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人员称,温瑞塘河是我市的母亲河,然而上世纪80年代以来,温瑞塘河一带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遭到了严重破坏。通过立法,以法来保障塘河治理,那么很多在塘河治理中出现的“疑难杂症”,都可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