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潘达源 | 发布日期:2009-06-09 | 来源: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 市区汤家桥新世纪世锦园内别墅业主郑某修筑河岸且侵占河道约50厘米(本报6月1日曾作报道)。6月5日,在市行政执法局发出的限期整改期限内,郑某已将超出原河岸部分的越界水泥柱切除。
5月31日,市行政执法局就郑某的违法行为,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6月7日前自行拆除沿河驳岸,否则将会面临罚款,也就是说,若郑某逾期不自行拆除沿河驳岸,执法部门将会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郑某负担,并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月5日下午,记者随同市行政执法局河道中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原本超出原河岸部分的水泥柱已被切除,工人将被挖开的地方填平。郑某称,他仅将河岸边的空地填高一些,并将对空地进行绿化,不会再侵占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