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搜索
工作动态

 

 
一线动态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动态
昨送投诉状 今送红锦旗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6-25 来源:鹿城一分局

  ——南门中队开展解难题、办实事活动纪实

        6月16日上午,市区锦春大厦业主委员会黄主任一行数人一早来到鹿城一分局南门中队,把一面绣有“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典型建设和谐社会的楷模”鲜红锦旗送到中队负责人手中,感谢中队以高度负责态度和实干精神为民排忧解难,通过严格执法,制止所在物业的非法餐饮项目建设。

  去年9月,某餐饮公司未经与锦春大厦业主协商,擅自在锦春大厦B、G楼一、二层开展新建项目施工。从那一刻起,该物业业主们就为担忧可能存在餐饮业污染而四处奔走、上访,但该餐饮公司还是取得了项目装修审批手续。业主们眼看着工程在一天天推进,却急得没有办法,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市政府纠风办写信投诉反映。今年4月,市政府纠风办把我局列为该信访件的办理部门之一,批转要求予以处理落实。

       南门中队接到该信访件承办任务后,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其实,南门中队早在事发第一时间就已经主动介入调查管理,当事餐饮公司虽已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取得环评报告书,于是中队依据有关环保法规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因该项目尚无厨房装修施工,没有予以行政处罚),并向房管和环保部门发函,告知加强监督管理。在案件调查中,该餐饮公司书面申明放弃开设餐饮项目计划,并停止装修施工。今年5月以来,中队指定专人负责每周一次到现场检查,加强监督,并确认一直处于停止施工状态。期间,中队负责人多次与餐饮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开展法制宣传,促使当事人认清此处不适宜经营餐饮项目的现实状况,改而实施整体转让的计划,最终使该信访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邮箱  |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RSS
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备案证号:浙ICP备06021084
地址::温州市宽带路15号 邮政编码:325000 电话:0577-56785011     传真:0577-56785000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