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扎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市区环境综合整治部署,全力推进整治进展,4月份共纠正整治内容的违法行为10852起,办理案件2878件、罚款727755元,其中简易程序案件2339件、罚款29655元,一般程序案件539件、罚款698100元,工作成效比较突出,有力推动整治声势和氛围。
一、全力治摊。在继续严防死守五马南门中心商贸区和绣山行政中心区等禁摊区的基础上,组织集中整治18次,其中,鹿城一分局全面启动了望江路沿江景观带市容管理;鹿城二分局也开展“夏雨”行动,重点整治附二医、温迪路等区域;瓯海分局提前介入夜市排档的管理,召开业主座谈会,对屡教不改的5家予以取缔。一个月来,共取缔流动摊点2149个,查处占道经营202起、占道堆放作业72起。
二、全面治墙。继续坚持不懈抓好小广告的清洗覆盖工作,将清洗覆盖范围扩大到市区135条道路,严查乱张贴涂写违法行为116起;向市文明办提供违法使用的通讯号码364个;协助公安部门取缔制假窝点2个、治安拘留1人,协助卫生部门取缔游医窝点6个。
三、重点拆违。开展户外广告和非广告户外设施整治,龙湾分局拆除陈旧破损和报法院强制执行的户外设施169个、515平方米。全局共查处未经许可户外设施81个,查处陈旧破损户外设施23个,查处画面空置户外设施12个,拆除违法户外设施222个、1337.38平方米;组织清理废弃电杆1个,拆除影响市容的违法建筑18个、1545平方米,配合各区拆除违法建筑32次、100002平方米。
四、严管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与发动社会参与相结合,全面开展不文明行为纠风月活动,全局纠正和查处乱吐痰、乱便溺、乱丢垃圾、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乱晾晒、乱悬挂横幅、乱张贴小广告、乱践踏绿化带等不文明行为4892起,处罚1609起。其中,鹿城一分局开展“除陋习、治五乱”不文明行为整治月,开展志愿者活动9次;鹿城二分局联合鹿城区启动“家家文明行、亮丽白鹿城”活动,为6支志愿者队伍授旗,360名志愿者参加活动。
五、严管建筑工地。通过加强夜间管理执法,严管建筑工地,龙湾分局对全区35个工地进行排查,锁定13个重点监管;机动大队对重点监控瓯江三桥周边、西山南路、娄东大街等路段。全局共查处不文明施工44起,查处无证夜间施工7起,查处无证处置建筑垃圾25起,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48起,查处路面污染133个,新签订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与废土处置责任书8件。
六、精细监管公共设施。4月份全面开展了市区主要道路路面、路灯、窨井盖、排水、果壳箱、绿化、雕塑、宣传栏等各种设施破损缺失情况和维养责任单位的调查,瓯海分局完成了23条主要道路的公共设施缺损情况调查,鹿城二分局、龙湾分局等已对9起维修养护责任不到位的限期整改,瓯海分局立案查处1起;同时,加强对经营性清扫保洁单位保洁工作的监管,鹿城二分局已对2起道路保洁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龙湾分局立案查处1起。
七、大力开展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共发布整治工作动态信息169条;联合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电台、温州电视台开设市容纠风等三个专栏,共报道报纸新闻115条、电视新闻45条、电台新闻17条。同时,大力进行社区街头宣传,在104个街头信息亭不间断播放宣传标语与公益广告,新设置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的大型户外广告牌4处,新设置社区宣传栏59个,印发宣传资料164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