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郑海华 陈璇 | 发布日期:2009-05-04 | 来源:温州日报 | | 本报讯 泥浆池不符标准,施工单位未经核准就擅自启用;泥浆池装满了,就私自挖口子,直排塘河,性质恶劣。昨天,市执法局就瓯海大道西段公跨铁工程中,施工单位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和泥浆偷排入河两项事实,分别作出了拟各处罚5万元的决定。
4月21日,市行政执法局河道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铁路新客站重要配套工程——瓯海西段公跨铁工程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将泥浆就近排入站东河,并在收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未停止侵害塘河的行为,一直到下午执法队伍再次巡查发现时,才停止偷排行为,性质恶劣。
瓯海大道西段公跨铁工程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将泥浆排入站东河事件发生后,市行政执法局已责成施工单位对不符合规范的泥浆池拆除,要求在离河岸二十多米的地方重新砌起一个2500平方米的大泥浆池子,同时加派四名管理人员入驻,加强监督管理。
目前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已经完成该泥浆入河案件的一系列调查取证,对于公跨铁工程的施工单位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和泥浆入河分别拟处以最高五万元罚款。此外,市行政执法局还就此事与建设单位瓯海大道指挥部沟通,就如何保证工程进度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提出了执法建议:督促施工单位抓紧办理相关的手续;对沿河桩基工作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提供有关的资料图纸备案。该指挥部表示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共同监督管理,既要保证工程进度,又要防止泥浆污染塘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