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三大整治”工作,紧锣密鼓部署,雷厉风行开展,在3月份取得突出工作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千人动员大会后,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和建设实际,确定了治摊、治墙、治牌、不文明行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公共设施维养责任监管、数字城管建设等七大任务;立即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要求全局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勇于首当其冲;敢于承担责任,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全面开展维养监督,扎实实施精细管理;认真推进数字城管。同时,将我局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分局和大队,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制定了重点任务分月整治工作计划表,限期完成任务。
从“整治”开始,局主要领导带头多次上路步行巡查,路面现场办公,督促并解决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整治,深化整治。我局下属5个分局和机动大队就迅速行动,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35次整治,起好步,开好局,有效地形成整治声势和氛围。
1、全力治摊。按照“严管、坚守、教育、疏导”原则严管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组织“春雨行动”、“春雷行动”等系列市容纠风集中行动20多次,严防死守五马南门中心商贸区和绣山行政中心区等禁摊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多次明察暗访和考核检查,五马、中山、南门(南到锦绣路,北至百里西路,东到飞霞南路,西至信河街、小南路)实现了禁摊区无摊贩,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观,我局将于4月底将禁摊区域延伸至沿江景观带。同时,以点带面,清理了南站天桥、过境路等摊贩集中的乱点,逐步开展市区摊贩严管街的管理,共取缔流动摊点1476个,查处占道经营作业等366起。
2、全面治墙。坚持不懈抓好小广告的清洗覆盖工作,按照“三大整治”要求,将清洗覆盖范围扩大到市区主次干道,共清洗覆盖小广告20431平方米;查处乱张贴涂写违法行为71起;向市文明办提供违法使用的通讯号码351个;协助公安部门取缔制假窝点3个、刑事拘留3人,协助卫生部门取缔游医窝点1个。
3、重点拆违。开展5次专项拆除行动,重点清理严重影响市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立案21个,拆除大楼顶楼和遮窗大型户外广告3个、计980.88平方米,拆除灯柱小广告1563个、计1071平方米,全面清理乱拉乱挂横幅1334条。3月19日和26日,先后两次拆除九山湖畔侵占绿地的违法简易棚1500平方米。
4、严管不文明行为。纠正和查处乱吐痰、乱便溺、乱丢垃圾、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乱晾晒、乱悬挂横幅、乱张贴小广告、乱践踏绿化带等不文明行为881起,其中3月17日和18日,我局发动城管志愿者,在瓯海梧田、景山和新桥片区开展不文明行为整治,发放《拒绝不文明行为倡议书》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联合媒体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5、严管建筑工地。抽调28人成立了路面污染治理专项小组,加强夜间管理执法,通过设点检查和全面巡查,共查扣造成路面污染的违法车辆40辆、乱倾倒废土的违法车辆91辆。对全市泥浆产生量较大的9家重点工地、3个中转平台及灵昆半岛派驻48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对运输船只实行运单制,车辆实行铅封,严防泥浆污染河道和路面。增加夜间巡查力量,设置河道卡点,24小时不间断对所有泥浆运输船只是否已核准逐一进行检查。做到了管头控尾,严防死守,使河道管理执法起到了明显效果,收到了良好反应。同时,我局还自主清理生活垃圾死角2处,清理建筑垃圾约300立方米。
6、严查桥下违章。经调查,发现市区河道桥洞违法居住、堆放24处,经多方沟通协调,分解落实责任,现已着手清理整改,已清理民主桥、温茶大桥的流浪人员居住占用桥洞的违法行为。
7、大力开展宣传。联合温州日报、温州晚报、温州商报、温州电台、温州电视台开设市容纠风等三个专栏,已分14个主题报道14期,共报道新闻51条新闻,其中两条被浙江新闻联播采用。大力进行社会宣传,录制公益广告在温州电台播出,104个街头信息亭不间断播出宣传标语与公益广告,采用滚动字幕,每天播200次,时代广场前、开太对面、大学城的电子屏幕播出公益广告与宣传标语,发布大型户外广告五处,印发宣传资料近10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