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城市形态整合和健康城市建设,努力完成市容环境、违法建筑、交通秩序整治等市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切实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市形象建设,不断改善城市环境,经研究决定,制定我局实施市区市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组织整治,勇于首当其冲,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敢于承担责任,全面开展维养监督;切实转变作风,扎实实施精细管理;努力改进工作,认真推进数字城管,实现环境卫生整洁、市政设施完好、公共绿化整齐、市容街景改观的目标,明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15日)。
召开局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市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制定局 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安排,确定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
(二)实施整治阶段(2009年3月16月至11月20日)。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整治内容和进度要求(见附表),落实责任,集中时间、人员、设备,抓住阶段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大规模清理整治,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12月)。
全面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限时整改回潮现象。总结整治工作,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治摊。
1、严格管理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
(1)划定禁摊区和摊贩严管街,对严管区内的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坚决取缔;严查倚门占道经营行为,确保主干道无占道经营。各分局禁摊区和严管街如下:
鹿城一分局:百里路-环城东路-飞霞南路-马鞍池东路-小南路-人民路-信河街;锦绣路、望江东路、望江西路。
鹿城二分局:锦绣路-府东路-锦江路-惠民路;汤家桥南路、新城大道、锦绣路。
瓯海分局:振瓯路、兴海路、雪山路、西山东路(锦瓯桥-雪山路)、景山公园。
龙湾分局:瓯海大道、罗东街、永中路(永强大道-寺前街)。
开发区分局:汤家桥南路、雁荡西路。
机动大队:汤家桥南路。
(2)各分局、机动大队要做好禁摊区内和严管街沿线摊贩和夜市排挡集中的乱点的调查摸底,开展禁摊宣传,特别对夜市排挡多发地点要提前做好宣传教育,在4月底前启动严管,在5月份启动夏季整治,要科学安排执法力量,以乱点的突击整治促进严管区的全面管理,落实好禁摊严管工作。
2、协同各区政府(管委会)做好摊贩临时经营场所选址,加强规范管理。
(1)各分局对摊贩的数量、经营项目及分布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临时疏导点设置方案,报执法监督处审核。市局研究确定初步选址名单后,由各分局报区政府(管委会)审批。
(2)每个疏导点设置要以周边群众必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近期城市建设为原则,经营内容必须为市民生活必需的早点、修配、小百货、农副产品为主,必须有统一监督管理的单位。
(3)疏导点运营中,辖区中队必须定期走访周边群众、社区和摊贩,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需要调整的,由分局报市局审定。
(二)治墙
1、协助取缔小广告窝点
对制假、游医的小广告,各分局、机动大队要积极提供窝点线索。抽调精干力量参加小广告治理专案组,协助公安机关取缔一批制假和游医窝点。
2、查处招工等小广告,配合对违法使用通讯工具号码限制使用
(1)各分局、机动大队对所有小广告通讯号码进行拍照取证,及时报局指挥中心,由市文明办转各通讯公司予以停机。
(2)对除制假、游医、公关招募等违法内容以外的招工、修配、出租等小广告信息,查找责任人,予以立案处罚。
3、清洗覆盖主次干道
(1)各分局、机动大队要抓紧确定负责清洗覆盖的具体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执法监督处备案。
(2)各分局、机动大队要提高清洗覆盖的标准,避免明显的色差造成二次污染,对小广告较多的道路要注意沿街建筑外立面色调,逐渐统一墙体基色。
(三)治牌
1、整治范围为市区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分级管理的道路,具体名单以各分局、机动大队目标管理考核文件为准,其中迎宾景观道、10条全面整治的主干道、36条人行道整修的主干道等进行街景修饰的52条道路为重点整治道路,其余为一般整治道路。
2、整治内容为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立柱广告、占用道路和绿地的广告牌体等)和非广告的招牌、霓虹灯、气模、布幅、楼宇指示牌等设施。各分局、机动大队要以数字城管部件管理为标准,使用局执法管理业务专网中台帐数据库,对整治范围的整治内容进行全面建档并及时更新,执法监督处、指挥中心在6月份对照实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重点整治道路的整治工作要配合街景修饰工程进度开展,各分局、机动大队要配合市政园林部门,做好街景修饰中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设置详细设计规范工作,力求管理要求明了,操作性强。在详细设置规范确定后,对照标准责令不符合要求或未经许可的户外设施整改。
4、一般整治道路的整治工作可在8-9月份集中开展,要全面检查清理陈旧破损、画面空置、未经许可的户外设施,10月份进行查漏补缺。
5、6-7月份台风汛期前,各分局、机动大队要联合市政园林部门,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集中拆除一批有安全隐患或未经许可的高空户外广告,做好抗台防汛安全工作。
(四)不文明行为管理
1、推行市容简易程序委托执法
(1)3月底前,确定市容简易程序委托执法实施方案。
(2)4月份,与各街道乡镇签订市容简易程序执法委托书,开始开展委托执法,相应执法中队要帮助被委托单位的执法人员定期上路管理。
(3)对委托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由局法制处协调解决。
2、开展不文明行为严管
各分局、机动大队要把对乱倒垃圾、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纳入日常管理中来。4月份为不文明行为严管月。
(五)建筑工地管理
1、建筑工地管理中要全面建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运输责任制,严防市区主要道路垃圾乱倾倒、滴撒漏等二次污染,协调落实路面污染清扫体制。
2、机动大队要在3月底前全面落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运输责任制;4月和8月,以迎宾景观线和主干道为重点,开展二次运输滴撒漏和建筑垃圾乱倾倒整治月活动,对严重影响市容的施工地位和运输单位予以曝光;6-7月份,要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音严管行动。
3、机动大队要协调落实路面污染清扫体制,采取多种办法,确保路面污染及时清除。
4、各分局要加强装修建筑垃圾的管理,严防装修建筑垃圾的乱堆放、乱倾倒。
(六)公共设施维养责任监管
1、清理沿街电杆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全面调查汇总建成区考核道路沿街影响市容或废弃的电杆、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及其责任单位,报执法监督处备案。
(2)分别向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整改的可视情立案查处,对需要代为清理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集中安排在9月中旬拆除。
2、加强对主要道路的环卫设施、市政维修、绿化养护等维养责任的监管
(1)全面调查市区主要道路路面、路灯、窨井盖、排水、果壳箱、绿化、雕塑、宣传栏等各种设施破损缺失情况和维养责任单位,录入到执法专网的数字台帐中,报执法监督处备案。
(2)汇总后分别向各维养责任单位发限期整改函,并抄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其中法规有规定的遵从法规时限要求整改。
(3)各分局、机动大队及时检查复核整改情况,对屡教不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整改的可视情立案查处。
3、加强对经营性清扫保洁单位保洁工作的监管
各分局、机动大队联合市政园林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连续2次不合格的予以立案处罚,并抄告市政园林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等业主单位。
(七)数字城管建设
1、由局指挥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字城市”城市管理平台,构筑“数字城管”综合管理平台。
2、3月底前,明确任务分工,成立组织机构,开展集中办公,完成对周边城市的学习考察;5月底前,制定标准,确定建设方案,报市政府审核;6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落实指挥中心办公场所。
3、9月底前,完成指挥中心办公场所的建设装修,完成“数字城管”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城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城市中心片区城市部件信息普查、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协同办公系统。12月份,完成指挥中心机房硬件设备建设和调试,完成各应用系统初级建设,完成鹿城中心城区“数字城管”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李世斌任组长,陈伟光、王文一、陈虹任副组长,各分局、大队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伟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谷一超、章定荣任副主任。各分局大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分局、机动大队要完善监督制度,严格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实施对环境卫生责任、维修养护责任的监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从严管重罚中出成效。机关各处室要按照职责做好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法制指导、后勤保障等工作,局执法监督处、法制处、指挥中心、监察室要定期对各项整治任务的工作进展、立案处罚、投诉督办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作为重点执法任务纳入目标考核。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分局、机动大队要充分发挥城管监督员和城管志愿者作用,积极推动市容环境简易程序委托执法工作,广泛、深入地发动社会参与,通过执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使用参与执法管理、城管执法案例宣传牌、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载体,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界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局办公室要主动联合各新闻媒体开展“市容纠风”专题宣传行动,突出重点制作专题栏目,向各类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宣战。
(四)加强配合协作。各分局、机动大队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相应街道乡镇的整治工作,局执法监督处要努力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分歧,统一步调,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五)加强日常监管。各分局、机动大队要在整治中,要实施“数字城管”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使用局城管执法业务专网,全面细致地做好调查建档,落实专人限时及时更新,以详细掌握监管对象动态,有的放矢地提升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