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自身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就一个“水更清、天更蓝、路更洁、空气更清新”的城市环境是城市经营人、建设人、管理人的共同追求。但是,一提到建筑工地,人们眼前习惯性呈现的是一片尘土飞扬、噪音烦扰、脏乱差的景象。近年来,随着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颁布和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实施,以及城市管理者管理力度的持续加强,这种景象已大有改观,但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普及和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要求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目前状况
1、纵向比较,建筑工地施工活动的文明程度好于以往。
温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程度的提高是实实在在、有目共睹的,笔者经历过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两种角色,对此深有感触。从十年前的逐步普及、规范建筑工地围挡设施到现在的推广数字化施工管理,以前是“遮丑”,现在是“美化”、信息化,建筑工地施工文明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现在来到某些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呈现于你面前的是漂亮的围挡设施、整洁的工地出入口和值班岗亭,工地与周边环境一片和谐;走入围挡之内,是平整的场地、舒适的生活区、整洁的办公区和施工区、堆放整齐的物料甚至还有正在怒放的艳丽花朵;所有的工人全都着装整齐、操作规范;一座座高耸的塔吊上,摄像头正在实时“直播”施工过程,而借助网络,有关部门在终端显示器前可以轻松实现远程监管;工地的项目经理们,则借助电脑对整个工程进行着更为科学、有序的管理……
2、横向比较,文明程度良莠不齐。
前述提及的的文明施工景象还局限于“某些”,在温州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甚至多年前的野蛮施工情景还是时有发现,尤其是市政建设工程的工地,连起码的围挡设施都没有建设,何来谈施工文明。目前,鹿城区在建工地约130多家,有采取文明施工措施的建设工地占80%以上,但真正算得上文明施工的屈指可数,连10%都达不到。比较好的如白天鹅宾馆建设工地,其工地围墙美观漂亮、区域消防道路与出入口整洁无破损、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施工人员着装整齐按部就班、施工监控布置合理等文明施工措施均到位,较少见的是施工单位在工地处于桩基、地下室挖掘等容易造成道路污染的施工阶段,不仅加强对出入车辆的清洗保洁,还专门雇用一辆路面清洗车停于工地门口应急,防患于未然。因此,该工地开工至今,由于不文明施工造成被处罚的案例寥寥无几,且都能整改到位,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比较差的如广化路改建工程工地,进场施工已三个月,工地围挡还是未完成,仅在几个路口设置了1米多高的彩钢板“遮丑”。除此之外,无任何防尘防漏硬化措施,工地内泥浆污水横流、泥路高低不平,给人的感觉就一个字“乱”。桥梁施工围堰根本不达标,挡的了土挡不住泥浆,不仅泥浆泄漏入河时有发生,还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同样是建筑工地,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1、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滞后,文明意识缺乏
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科学地组织安全生产,合理、规范地管理施工现场,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包括工地文明施工硬件设施的建设,以及施工人员的管理制度、文明意识和素质等软件方面的要求。目前,鹿城区在建的施工工地中,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桩基施工阶段(甚至地下室挖掘施工阶段)完成后,才真正开始实施文明施工相关硬件设施(如场地硬化、围挡修饰、施工通道建设、工地给排水布置、功能区分置等)的建设,而建筑工地产生环境污染等违法事件又往往集中体现在此两个阶段。据统计,建筑工地桩基和地下室挖掘施工阶段由于违法被行政处罚的案件占该工地所有行政处罚案件80%以上。经分析,产生这类现象的原因有三:首先,在于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缩减成本,其根结在于文明施工意识的缺失;其次,“挂靠”、分包现象严重,其配置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素质、技术、能力等方面均无法胜任现代化施工的要求;第三,职能部门监管滞后甚至缺失。
2、“家里干净,家外乱”现象严重
许多建筑工地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持得相对较好,但其建筑(装潢)垃圾和建筑材料的运输线路上,污染情况就比较严重,其中以建筑(装潢)垃圾为甚。未经核准处置建筑(装潢)垃圾甚至乱倾倒、运输建筑(装潢)垃圾或建筑材料造成“滴洒漏”、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违法情况屡见不鲜。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三:首先,在于建筑项目发包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法制观念的淡薄,以为“我已把这部分项目发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个人),我就可以撒手不管”,欲以一纸合同把相关的法律责任推到承包、被委托单位甚至个人身上;其次,运输单位(个人)的“利”来源于委托单位,既然委托单位不监管,只要不被职能部门发现,他的违法所得就能成为合法收入;第三,执法管理部门监管滞后、手段落后、方式单一,不能及时发现、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第四,审批许可部门把关不严,与执法管理部门缺乏联动。
3、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投诉多
据统计,有关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投诉占其总投诉量的80%以上。对于建筑工地擅自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现象,抛开机械设备故障、抢险等比较少见的客观情况不论,主要原因在于其施工计划安排上出现问题,根结还是文明施工意识不强。
三、思考和建议
综上所述,欲切实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准,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宣传教育为先,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
毋庸置疑,施工活动是一种经济行为,说通俗点,建筑施工企业来搞建设是要赚钱的,追求其经济效益是他的天性。因此,我们要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客观要求,是促使施工活动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重要途径,他不仅能够大大降低违法付出、安全隐患等隐性成本,而且对于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只要建筑施工企业充分认识到文明施工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了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花园式”施工环境就不是奢望。目前,我们亟待解决的是如何制订一套统一的、可操作的、系统的宣传教育制度和文明施工标准,使我们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活动的监管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建议参照工业生产中的标准化理念,用科学的标准化的管理体系、指标体系,代替以往含混的经验管理和运动式的突击,从而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准。
2、强化监管为主,从重处罚为辅,教育处罚相结合
对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提早介入,服务与管理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在建筑工地动工之初,即开始实施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其文明施工意识。另一方面,必须提升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建筑工程相关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展取证渠道,加大力度打击不文明施工行为,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积极性。
3、加强部门联动,体现联合执法威力
按照现有的建筑项目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对于单个部门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必须探索建立一套联动机制,使联合执法不再只停留于突击式管理模式,应该使之常规化、制度化。比如一套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注:其实各部门针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要求,在此所说的管理标准是指在此基础上制订更全面、更权威的规范,其本身就是一种;联合执法的体现)的制订与实施,就离不开建设、规划、市政、执法、消防等部门的联合协作。而且,通过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可以促进部门之间的联动与资源共享。此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还不应忽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教育作用,取得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笔者认为,坚决地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城市管理部门均具有非凡的意义。同时,他也是温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可或缺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