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违章建筑可能有“漏网之鱼” 联席会议制度来整治 |
| 作者: | 发布日期:2009-02-12 | 来源: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 | |
查处乱搭乱建行为时,如果相关部门不通气,一些违章建筑很可能成为“漏网之鱼”。昨天起施行的《关于加强市区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此规定:建立市城管执法部门与市规划部门处理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两部门之间处理违法建设工作的协商与沟通,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对重大问题及时会审。
其实,在查处违法搭建方面,执法人员也有自己的尴尬:有时候跑到现场一看,查处这类违章搭建不归自己部门管。而如果不把这个消息转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又没有接到举报,这处违章搭建就很可能成为“漏网之鱼”。针对这种情况,这一意见提出:建立市城管执法部门与市规划部门处理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两部门之间处理违法建设工作的协商与沟通,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对重大问题及时会审。
同时,意见还明确,对违法建设实行分类监管,其中:已进入规划部门行政许可程序(除当场拒不提供规划审批材料的)、或者已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或者许可条件建设的;临时建筑到期以后未续批的;市政府交由规划部门负责管理的违法建设,均由规划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依法查处;市区范围内(包括城中村、无地队中已转为国有土地性质的地块)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违法建设,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市区范围内涉及直管公房的违法建设,由房管部门报规划部门认定后,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据悉,这一意见实施范围为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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