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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专版第203期
作者:发布日期:2009-12-10来源:温州都市报
 

  “店铺之手”染指人行道

  违章阻隔门口通道,铺设地板、大理石等,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将就此进行专项整治

    本报讯 日前,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投诉,称市区鹿城路上某酒庄在店门前人行道上铺设木地板,摆放盆栽花木,把这块公共通道当作自家的“红酒文化走廊”。目前,该酒庄已被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依法查处。近段时间该分局就接到类似投诉十几起。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来到鹿城路上这家被投诉的酒庄。他们发现该酒庄不仅精心装修了店内,还装修起店门外,在人行道上铺起了木板。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该酒庄占用人行道长28米、宽4米,面积达100多平方米(见右图)。

   该酒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人行道上设立“红酒文化走廊”,一是为装饰门面,扩大影响;二来也可以防止车辆乱停在店门口,影响生意。当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占道许可手续时,该负责人却拿不出来。当即,执法人员向该酒庄发放了限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恢复人行道原状。

   据了解,市区类似的店面侵占门前公共通道的行为时有出现。执法人员对“店铺之手”伸向人行道的行为进行了简单的归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阻隔店门口通道用来作为店面的延伸部分;二、在店前通道上摆放广告等物品对店面进行宣传;三、在门前地方设置障碍物、擅自抬高人行道,或是在人行道上设置石墩、用木栅栏把人行道截断等;四,对公共通道进行装修,如铺设地板、大理石等改变原有面貌。

   据介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城市人行道界定的有关解释规定,城市人行道为城市市区内除按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有标志表明允许机动车道通行的地方和公共停车场、点以外的可供行人通行的场所。并非属于私人所有,因此以上情况均属于侵占公共通道。

   针对这种情况,目前,市行政执法局鹿城一分局将在辖区范围内集中组织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还路于民”。

吴启翼 曾子龙

   

  法院强制执行“老赖”接受处罚

    本报讯 在市行政执法局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 日前,经法院强制执行,因不文明施工导致市政设施损坏的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终于缴清了一万元罚款及滞纳金。

   2008年1月22日,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安江路屿田村2号地块安置房建设时,将工地出入口的路灯灯杆撞歪,门前的窑井盖也遭到破坏。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后来,执法人员多次去现场复查,当事人并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于是,市行政执法局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决定。但当事人不接受该处罚决定,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不文明施工破坏市政设施,不仅影响市容,而且给道路交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隔一年,在法院强制执行下,该公司终于承认了违法行为,并缴纳罚款及滞纳金。

   施姣姣 项国珍

   

  脚手架上惊险一幕

    [执法手记]

   时间: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

   地点:市区民航路

   队员: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蒲鞋市中队 张湘尔

   上午和同事上路巡查,虽然是星期天,可事情却不少,处理了几个举报后,时间已临近中午。我们巡逻到民航路某大酒店西北侧的时候,看到惊险一幕:一家大酒店门前搭了一个脚手架,大约有5米多高。两名工人在脚手架的最上方作业,给酒店外立面安装霓虹灯。他们脚下的踏板非常狭窄,身上没有捆绑安全带,也未采取其它有关安全防护措施。他们每移动一下,整个手脚架就会晃动一下,让人看得胆战心惊。而手脚架下面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如果材料或工具掉下来,砸伤路人可不得了。

   我们立即叫工人们停止施工,并叫来该酒店有关部门负责人询问情况。原来这家酒店为了迎接平安夜的到来,准备将酒店外立面用霓虹灯装饰一番,营造节日气氛。为了赶时间,他们审批手续还没拿到,就匆匆忙忙叫来工人施工了,现场施工安全事项也没顾及。我们告诉该负责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需要审批手续,即使有了手续也要按照手续上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当场,我们要求其暂停施工,并抓紧去办理手续,重新施工时要注意安全,做好文明施工。

   周骞

   

  拆除栅栏还路于民

     东门人家(执法人员):15世纪在英国出现了“圈地运动”,而在市区双屿镇某鞋机公司12月4日上午也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圈地运动”。

   寒冬绿叶(网友):鞋机公司和“圈地运动”有什么关系啊?

   东门人家:12月3日上午,我们接到群众投诉,称某鞋机公司前面人行道一夜之间忽然多出来的一个铁栅栏,把人行道都圈围起来,妨碍了市民通行。

   寒冬绿叶:真的是“圈地”啊!

   东门人家:在现场我们看到,这个铁栅栏长5米、宽3米、高2米,并在铁栅栏涂上鲜艳的黄色油漆,行人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撞在这个铁栅栏上。

   寒冬绿叶:那这家鞋机公司为什么要在人行道上设置铁栅栏“圈地”呢?

   东门人家:该公司负责人说,这个铁栅栏是他们设置的,但未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在人行道上设置铁栅栏之前,经常有车辆停在那里,加上一些路人在公司围墙下大小便,影响到公司形象,设置铁栅栏,实在是无奈之举。

   寒冬绿叶:哈哈,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东门人家:不管是什么理由,占用人行道是绝对不允许的,在我们的责令下,该公司马上组织人员将这个铁栅栏拆除,还路于民。

   吴启翼 吴治国

   

  瓯海大道“另类风景”  乱晾晒的衣被绵延逾千米

    本报讯 近日,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瓯海大道西台段巡查时发现,其辅道绿化隔离带栅栏上,挂满了红红绿绿的衣服、被子,绵延1000多米,成为“另类风景”。

   据了解,这些五颜六色的衣被,是租住在路边房内务工人员晾晒出来的。由于这里居住的务工人员不少,因此每次晾晒时总有上千条衣被挂在路边。这样晾晒既影响市容美观,又容易造成绿化及设施损坏,而且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表示,近期将联合村委会对沿途住户进行宣传教育,组织人员现场管理,并在栅栏上设置警示牌。

   卢胜锋 王朝

   

  请文明施工,好吗?

    中国餐馆(网友):最近市区很多地方都在翻修人行道。

   已过ISO9001(网友):是哦,翻修人行道本是好事。可我们单位楼下的施工方有点乱来了,把地面挖开了就那样袒露在那里。

   阿强(执法人员):哦?我们刚刚查获了一起翻修人行道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就在市区黎明西路数码广场南面的人行道上。已经责令他们整改了。

   已过ISO9001:哇塞!这么巧,我说的正是这个地方。

   阿强:呵呵,那天我们巡查到这里,看到人行道被挖开了约5米长、1米宽、1米深的沟,挖出来的石头、泥土胡乱地堆在边上。现场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隔离板。

   已过ISO9001:对对对,由于开挖的地方原先是车位,这一挖再加上石头泥土乱堆放,人行道空间更小了,一些车主还把车子停得横七竖八,通行都成了问题。

   中国餐馆:这没有警示标示和隔离板的,那行人不小心磕着碰着可怎么办,再说到了晚上光线不好掉进沟里都有可能,那问题就大了啊。

   阿强:开挖的单位是我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这次负责黎明西路南站天桥到黎明立交桥人行道翻修工作。施工负责人表示,原本也知道要采取一些防护措施,不过施工时太匆忙,给疏忽了。

   中国餐馆:市政施工虽然带有公益性质,不过一些规章制度还是要遵守的。

   已过ISO9001:是啊,人行道翻修之类的市政施工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更高,在施工的同时还要顾及到市民的通行、安全,有很多细节需要把握,别到时候好事成了坏事。

周骞 王镇强

   

  店招标新立异也要兼顾安全

   

    本报讯 为了店招标新立异引人注目,店主竟擅自改变审批图纸违规施工。

   日前,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市区春晖路某咖啡店正在占道装修店面。执法人员要求店主出示相关审批手续,经核查,该店占道施工是经过审批的,可是店面外立面装修却和审批手续内容有出入。该店店招呈半圆弧突出状,而边上店户的店招都是统一持平。按照审批手续,该店的店招也应该是和边上店户持平的。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的外立面都是用红砖贴起来的,突出来的店招圆弧部分也不例外,而店招的支架能不能支撑这个重量,实在让人捏了一把汗。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块砖头已经脱落掉下来。春晖路行人很多,万一伤及行人,后果将非常严重。为此,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店方停止施工,消除安全隐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周骞 程亚超

   

  桥面晾晒塑料影响车辆通行

    本报讯 12月1日上午,在市区机场大道附近屿田桥上,大量彩色塑料碎片晒满了半个桥面,影响车辆通行。经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教育,当事人马上停止铺晒,清扫了现场。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经过机场大道附近屿田桥时,发现桥面上晒了一地彩色塑料碎片,在阳光照射下尤其晃眼。正在旁边铺晒的当事人告诉执法人员,这些是他回收的废塑料碎片,趁着天气晴朗,想铺出来晒一下,并没想到会妨碍交通。

施姣姣 徐伟

   

  户外广告挡窗口

     本报讯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家桥南路的某餐饮店未经批准,在二楼窗户外设置户外广告,挡住了二楼一排窗户,存在安全隐患。日前,经执法人员介入,当事人已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拆除了挡窗的广告牌。

   不久前,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汤家桥南路一家餐饮店,在楼上设置户外广告,挡住了二楼的一排窗户,不仅影响美观,一旦有危急情况,二楼住户很难从窗口逃生。执法人员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该餐饮店设置广告并未取得审批许可。于是,执法人员马上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7日内办理审批许可。

   整改期限过后,当事人仍不能出示户外广告审批许可,也未拆除该违法挡窗广告。执法人员便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当事人终于拆除此违法广告。目前,当事人已拆除此违法广告。

施姣姣 季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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