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机构简介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执法动态 | 队伍建设 | 理论研究 | 专题报道 | 网上办事
   
理论研究
工作研究
法制研讨

全文搜索

 

工作研究
首页
理论研究工作研究
加强市区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
作者:吴华发布日期:2009-10-21来源:瓯海分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涌现,特别是城管和流动摊贩之间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流动摊贩的低成本及机动灵活的经营方式迎合了城市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基数庞大的外来务工人群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城管执法部门受资金、职能、人力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对流动摊贩实行标本兼治。从而出现了管理措施过于强硬不行,放纵不管也不行,极易走入“有力使不上劲”的困局。对此,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推进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在解决城市管理中流动摊贩管理难、城市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时,只堵不疏,则水溢堤溃;只疏不堵,则成一盘散沙;“疏堵结合”才是解决之道。

  1、分种类管理。对流动摊贩实行分类管理将有助于实现流动摊贩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在不影响城市公共秩序及市容的前提下,应对流动摊贩进行区别对待、科学管理。如对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纳入社区服务的范畴,由社区进行管理;对社区便民、利民设施不足(比如农贸市场)的区域,可由规范化管理的流动摊贩来提供;而饮食、烧烤之类的摊贩容对环境卫生影响较大,应当办理相关证照并做到退堂入室,未达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2、分区域管理。社会学家马怀德认为:“强制性的执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应进行区域分类管理”。分区域管理主要是对城市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重点地段实施一级管理,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对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可以允许个别流动摊贩存在。但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所限制,执法人员可根据上述要求,调整执法力度。对城市外围的空地、车辆较少的道路、传统市场周边的道路等,在不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默许流动摊贩或农产品直销点在这些地方设摊经营。

  3、分时间管理。按不同的时间段进行管理能有效避免按区域管理带来的难操作的不足。如对市中心的农贸市场周边,可按不同时间段灵活处理。早上在市民上班或交通高峰来临之前以规范为主,过了时限执法部门再严格管理,形成大众认可的“潜规则”。对于城市一些特色小吃或传统商业活动,可设立周末跳蚤市场或不定期组织的集市贸易进行疏导。

  二、采用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城管执法和流动摊贩之所以频繁地在街头上演“猫捉老鼠”游戏,除了经济利益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流动摊贩违法成本不高。适当提高流动摊贩违法成本,能够更好地规范流动摊贩的无序经营。

  1、政策引导。出台针对流动摊贩群体的提供发牌经营或提供专营区的优惠政策,要求其诚实守信、服从管理,否则这种经营权将面临被暂停或收回的风险。流动摊贩为了能继续拥有这种好处,必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从而促进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平衡。

  2、规范操作。可借鉴上世纪香港对流动小贩实行发牌制度的成功经验,设定参加公开竞投的条件,交费租用牌照经营或取得经营权在专营区经营。城管部门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对不按照有关规定经营或卫生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收牌或停止经营。

  3、因地制宜。以非繁华路段为主,给流动摊贩发牌或在设立流动小贩经营专区,这样可避免流动摊贩获取暴利,造成不公平竞争,也可防止在暴利的驱使下形成跟风现象,但专营区或引导区除外,如北京“王府井”小吃、古玩一条街。城管部门只打击那些在经营专区外的流动小贩,保障守规矩小贩的利益。

  三、构建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点。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流动摊贩以低价、便利等优势迎合了部分消费群体的需求,是其生命力如此顽强的基础。应当从管理和引导双管齐下:

  1、完善现有网点促管理。如“将军花木市场”作为温州唯一的花木贸易集散地,因场地狭小,导致大量花农不得不以流动摊贩的形式聚集在道路上。强行取缔反而会引起部分市民的反感。应充分考虑市民对便利购物和低价位消费等需求,通过扩大市场场所、开辟新市场等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

  2、开辟“绿色市场”来引导。积极为弱势群体开辟免费或低收费的跳蚤市场、夜市、周末市场等“绿色市场”,引导流动摊贩进场经营。城市在编制规划时为弱势群体预留一定的公共空间,这种空间应尽可能避开住宅区和交通主干道。纳入规划后,政府不能随意取缔,也不能挪做他用。如建德市专门为果农绘制一张“摆摊图”,标注销售点,农民可以在这些指定的销售点卖水果,解决了数千流动摊贩2000多人的就业和管理难问题。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评价体系。政绩是官员和执法人员工作的方向标,直接影响如何有效管理流动摊贩。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

  1、将民生问题纳入政绩考核。政绩考核这根指挥棒,对城管的“民本位”的价值取向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将就业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就业纳入政绩考核,那么政府官员就不会轻易取缔流动摊贩。从行政成本的角度来讲,适当允许流动摊贩的存在,不仅能够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还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行政负担。

        2、改变城管内部考核制度。城管执法人员在现有的考核制度下,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高效率地完成任务。因此,要改善城管内部考核制度,将以惩罚为主的考核方式向以激励为主的考核方式转变,包括鼓励文明执法、保障城管人员的经济收入、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等方面进行激励。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信息
投诉处理办到实处 市民满意是最好结果 (2009-10-21 09:30:37)
南浦中队探索联勤执法管理新机制 (2009-09-11 08:19:55)
龙湾区物业管理行业问题调查与分析 (2009-09-11 08:18:52)
治陋习,下猛药也需多配方 (2009-02-09 08:21:09)
关于城市管理协管员使用与管理的调研报告 (2009-03-25 14:26:51)
浅谈鹿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2009-03-09 09:52:10)
我市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2009-03-02 07:59:43)
浅谈城市管理困境与数字化管理 (2009-02-06 08:53:01)
架起协会桥梁 构建和谐城管——浅谈城管之“执法进协会” (2009-03-18 15:47:28)
浅谈城市精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 (2009-03-06 09:24:09)
 
温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备案证号:浙ICP备06021084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5号217室 邮政编码:325000  电话:0577-56785013  传真:0577-56785000
建议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